華信電子週報 <不動產行情、不動產估價、不動產法規類>
週報主題: |
不動產法規~10分鐘搞懂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修正(4/4) |
前言:繼上週為大家介紹「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之修正要點第六~十點後,本週緊接著針對修正要點第十一~十六點介紹,惟如有任何錯誤或遺漏之處,仍尚請不吝指正,謝謝!
一、 |
修正前後條文對照及說明 |
以下便讓我們來了解本次「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修正前後之條文差異,其修正要點中之第十一~十六點前後對照及說明如下:
二、 |
結論 |
以上關於「土地徵收補償市價查估辦法」之修正要點,其修正前後條文之對照及說明便介紹至此告一段落,其更為詳細之規定內容可請各位朋友自行至內政部地政司、各縣市政府地政局處及全國法規資料庫等查閱。
惟這一系列與各位朋友分享的修正條文及相關說明也才從本月分(民國104年3月)剛開始適用,其修正後之條文,諸如第六條收益案例之採用,對於實務應用之適合程度及如何求證仍有待商榷;又或第十條之地價區段劃分,雖說以鄉(鎮、市、區)為單位僅為原則性之規範,仍得由查估單位考量實地條件,因地制宜劃分地價區段,惟實務上之認定則又是一項值得琢磨之處;又或第二十二條之公共設施用地區段之劃分與價格決定,更是公私部門間常有意見相左之處。
每當有新法條或修正條文之施行,總是會有一定時間之磨合期,畢竟甫施行之初,每個單位對同一條文之見解或認定原則上之差異總會有所出入,是以本次我們先針對內政部所發佈之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作一整理,以期讓各位朋友得以在較短之時間內對修正前後之差異有所認識,日後本所如有任何修正條文在實務作法之通論或見解,仍會為各位朋友盡快整理歸納,分享給大家。
以上資料來源參考:
1.內政部地政司
http://www.land.moi.gov.tw/law/chhtml/newlawdetail.asp?nid=1333
2.基隆市政府地政處
http://www.klcg.gov.tw/land/home.jsp?menudata=LandMenu&mserno=201403130001&serno=200709140001&
contlink=ap/theme_view.jsp&pagesize=15&dataserno=20110113
0001&datasubserno=201411210006
3.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