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信電子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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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報主題: |
10分鐘~搞懂土地登記規則(塗銷、消滅及其他登記) |
前言:連續前幾週我們為各位朋友介紹土地登記規則中關於『總則、登記之申請方式及期限』、『總登記及標示變更登記』、『所有權變更登記』、『他項權利登記』、『繼承、信託登記』及『更正、限制登記』等相關規定後,本週將為大家介紹『塗銷、消滅及其他登記』(詳細規定內容可請各位朋友自行參閱土地登記規則第十一、十二章),惟如有錯誤或遺漏之處,仍尚請不吝指正,謝謝!
一、 |
塗銷、消滅登記 |
在此位各位朋友做一個小提醒,有不少債務人在借款還清後,卻忘了要拿債務清償證明文件,到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如果因為年代久遠等因素造成相關文件遺失,又找不到原先的債權人重新開立清償證明,將造成抵押權難以塗銷的情形,由於目前做法多是只能循司法途逕,檢具法院判決確定證明文件來申辦塗銷登記,其實對於自身權益影響是很大的。
另因為債務清償而欲塗銷抵押權,依目前地政事務所之作法,通常都是隨到隨辦,僅需約30分鐘至一小時,而且是不收任何登記費用的,所以為確保自身權益,建議各位朋友有抵押權塗銷之需求時,仍要記得早點處理。
由於土地登記規則對於消滅登記之介紹較少,是以在此就登記審查手冊所示之定義為大家介紹:已登記之土地或建物,因土地坍沒或流失,建物倒塌、焚毀或拆除等,經複丈屬實,其所有權及他項權利歸於消滅向該管登記機關申請消滅所為之登記。
二、 |
其他登記 |
三、 |
結論 |
以上便是本所電子報對於土地登記規則中各登記方式之介紹,惟礙於篇幅,大部分只得僅就其定義、使用時機做一簡略之介紹,其對於各登記方式間之類似、相異之處、適用時機或效力之例外等介紹多未能作進一步說明或亦僅能點到為止。
本所對於土地登記規則之介紹便到本週為止,下週本所將對『新板特區住宅行情』作一介紹,敬請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