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信電子週報
<不動產行情、不動產估價、不動產法規類>
週報主題: |
10分鐘~搞懂土地登記規則(所有權變更登記) |
前言:繼前兩週我們為各位朋友介紹土地登記規則中關於『總則、登記之申請方式及期限』及『總登記及標示變更登記』等相關規定後,緊接著繼續為大家介紹『所有權變更登記』(詳細規定內容可請各位朋友自行參閱土地登記規則第六章),惟如有錯誤或遺漏之處,仍尚請不吝指正,謝謝!
一、 |
所有權變更登記 |
二、 |
優先購買權 |
而如上述等情形,優先購買權人放棄或視為放棄其優先購買權者,於申請所有權移轉登記時,應由下列兩種方式擇一後再進行登記之申請:
(一)申請人應檢附優先購買權人放棄優先購買權之證明文件
(二)出賣人已通知優先購買權人之證件並切結優先購買權人接到出賣通知後逾期不表示優先購買,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字樣。
三、 |
結論 |
以上便是本週電子報所介紹土地登記規則中,其關於土地所有權變更登記及其常見之登記方式定義,與適用優先購買權等情形之相關介紹,下週則將繼續從他項權利登記進行介紹。